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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法院深入实地解民忧
  本报讯(梁瑜牡)“从江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真不愧为人民的好法官,心中装着人民,为人民服务真的做到家了……”近日,从江县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封来自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肖某某的感谢信和一面锦旗。
  今年4月28日,从江县法院收到一起宣告赖某某死亡的网上申请材料,经查:申请人肖某某与被申请人赖某某于1988年7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肖某伟,赖某某于2002年秋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2020年9月4日儿子肖某伟因交通事故死亡,丢下两岁的孙子肖某瑞。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县法院受理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赖某某一直无法联系,经公告送达判决结案。
  因无法找到赖某某而无法领取死亡赔偿款,为此,肖某某向从江县法院网上申请对赖某某宣告死亡。经审查,宣告死亡申请材料不齐全,达不到立案条件。但是考虑肖某某家庭实际情况,急需领取死亡赔偿款,从江县法院立案庭干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担当作为,于次日到赖某某户籍所在地贯洞居委会调查、寻问当地赖姓家族熟人,了解关于赖某某的踪迹。经过多方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赖某某的姐姐,通过其姐姐了解到了赖某某离开肖某某后嫁到广西且一直在广西生活。做通其姐姐的思想工作后,赖某某及其娘家人主动联系肖某某并积极配合,使得肖某某一家顺利领取了赔偿款,解决了迫在眉睫的困扰。
  从江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摒弃照本宣科式的工作模式,立足于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以当事人之忧而忧,多渠道多方向开展工作,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节省肖某某的时间、精力及金钱成本,满足了肖某某一家对案件最理想的期盼,该案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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