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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检察院发出8份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本报讯(刘利竺 记者 任莉)日前,黔西南州贞丰县检察院对8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不捕训诫和亲职教育,向8名未成年人的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今年8月,小涛(化名)与小高(化名)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相约斗殴,随后小涛带领一帮人对小高进行殴打,小高被打后不服便产生再次与小涛约架的念头。一天凌晨,小涛带领小强、小文(均为化名)等4名未成年人与小高带领的2名未成年人在龙场镇某地斗殴,但未造成人员受伤。贞丰县检察院坚持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教育感化为主的原则,对8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逮捕决定。
  贞丰县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能实施严重不良行为,与家长对孩子管教不当、亲子之间沟通不畅有很大关系。针对这类情况,贞丰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失管未成年人家庭、预防性家庭开展教育指导,必要时应责令家长应履行好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孩子积极学习知识文化,增强法律意识,注重培养良好兴趣爱好。
  下一步,贞丰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将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对办案中发现明显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干预和指导,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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