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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深溪法庭:
“零距离”司法服务便民利民
  ■ 吕欣
  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深溪法庭前身是南关法庭,管辖南关办、忠庄办、舟水办、深溪镇20村16居,辖区面积193.07平方公里,人口17.6237万。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深溪法庭共设三个审判单元,三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五名书记员。自2018年至2020年以来,深溪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882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为1526件,适用简易程序2671件。三年的结案率为97.88%,结收比为98.70%,调撤率为53%,各项指标均位居红花岗法院前列。深溪法庭辖区内有边、远、偏地区和交通不便乡村、社区,巡回审理成为工作的常态,经常可以看到深溪法庭的法官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亲临现场对争议问题进行勘验勘查,不错、漏案件细节,实现“巡回审判镇村全覆盖”。
  2021年以来,深溪法庭积极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共56次,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与街道干部、企业负责人、社区群众和村民面对面交流,广泛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对法院干警在纪律作风、司法服务、便民利民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16条,解决16条,并以群众利益为重,快速解决各类纠纷,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家住南关办凉水井社区的翁某某,年近七十,常年生病,生活困难,与被告汤某某是继父子关系。为维持生活,原告翁某某要求被告汤某某自2021年1月起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直至原告死亡时止。双方因其他事务发生分歧矛盾,被告没有按月支付原告赡养费,原告故诉至法院。深溪法庭在审理该案中,充分考虑到原告年迈行动不便,为更好化解矛盾,让双方当事人都少跑路,快速地解决双方的纠纷,承办法官当即进行了调解,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愿意继续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承办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了双方。
  深溪法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打造诉讼服务的“桥头堡”,坚持便于诉讼、便于司法原则,巡回审理搭起司法为民“连心桥”。原告王某昌、王某华与被告王某材系亲兄弟,都是深溪镇大窝村的村民,双方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诉至红花岗区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深溪法庭承办法官基于该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将庭审现场设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化解双方家庭纠纷的同时,还向当地群众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
  据了解,深溪法庭通过巡回审理以案说法、集中地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在辖区南关办、忠庄办、舟水办、深溪镇开展38次法治宣传活动,宣传中做到讲解法律知识热心、听诉问题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耐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服务人民”的宗旨,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满意度。
  在审判工作中,深溪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走重调解、精审判的思路,号召全体干警经常换位思考,积极为当事人着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多办事,实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深溪法庭在调解原告程某会与被告程某芳这对同胞姐妹的家庭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对双方进行劝说、调解,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修复了双方的亲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下一步,深溪法庭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干净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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