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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目标不变
黔南州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 吴昌伟
  2021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委、黔南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办案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主动投身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中。
  势头不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思想认识不断巩固提升。黔南州检察干警积极投身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不断深化领悟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的重大意义。年初,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部署安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以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为契机,开展了“走企业、入村寨”走访活动,到基层一线向群众征询、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拓宽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件线索渠道来源。以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活动为依托,推广宣传了检察干警先进事迹、感人故事,弘扬榜样力对量,鼓舞了干警斗志和激情,共有1名干警获国家级表彰,40余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州级表彰。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坚持刀刃向内,零容忍、全覆盖,开展查纠整改,共倒查涉黑涉恶案件共26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线索1条,漏犯线索1条,均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标准不降,“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的办案要求全面落地落实。将准确适用法律政策作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在四方面严格把关,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严把提前介入关。坚持履行好诉前主导责任,黑恶案件提前介入规范化、实质化、全覆盖,介入率100%;密切与公安机关联系互通,牢牢掌握公安机关在侦涉黑涉恶案件情况;严格执行与公安机关会签的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暂行规定,成立办案组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实质性审查;严把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理念,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依法准确认定,依法作出是否批捕和是否起诉决定;严把案件办理监督关。将检察监督融入于黑恶案件办理各环节、全流程,从立案到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均将依法监督办案、监督依法办案融入其中,确保案件不拔高、不降格、不漏人、不漏罪。
  力度不减,“破网打伞”“打财断血”“逐案过筛”的办案模式已经成为常态。一方面,严格落实黑恶势力案件办理“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时对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关系网”“保护伞”重点讯问、制作审查报告时进行明示,压实责任,实现“扫黑”与“打伞”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强化监检工作协作,严格常态化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坚持“保护伞”线索逐案过筛,在办案中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问题线索。
  目标不变,“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价值追求逐渐彰显效益。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及背后行业治理难题的分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助力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推动构建和谐的社会治理模式。黔南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行业监管部门的办案互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助力综合治理的职能,监督行业部门封堵漏洞、补齐短板,推动构建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体系,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2021年1月至7月,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9份,收到回复192份,采纳检察机关意见192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借助报纸、电视公益广告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特别是发挥法律服务者、法治副校长、驻村工作队作为扫黑除恶宣传员作用,组织检察干警进学校、进企业、进村落、进院坝、进田间开展扫黑除恶法治教育宣传60余次,形成了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强化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指导运用,在办案中强化释法说理,邀请人大代表委员参加黑恶案件庭审观摩,向社会公布了一批5件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不断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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