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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优哉游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梦煜、韦祖然、王宝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498-1500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1月2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公告
(2021)黔2322破1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7月22日裁定受理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8月14日指定贵州真知律师事务所为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9月17日前,向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陆关工业园区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钱婕、段倩,联系电话:18285012664、18984410377,联系邮箱:2320581992@qq.com,1962253380@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省马大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兴仁市人民法院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遗失声明
  罗兰,女,身份证号522402198411254428,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贵州省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青龙苑A幢4单元5层1号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遗失,证号为:筑房权证清镇字第160001398号,现声明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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