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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8月18日
我省开展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 田强 记者 付先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公安部领导关于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甘肃“7·26”重大事故和近年我省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客货运重点车辆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点车辆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结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全省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简称“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集中查处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警示教育重点车辆驾驶人群体,集中推动解决重点运输车辆“挂而不管”“黑包车”“黑企业”非法经营等深层次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肇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行动期间努力实现“一升两降”目标,即: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打击率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重点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较大事故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省公安厅交管局成立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侯爱国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副局长范军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厅交管局秩序处、事故处、车管处、科技处、法宣处、办公室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州)公安交管局(交警支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集中整治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全面研判分析当前重点车辆违法肇事规律特点,深入查找问题隐患和弱项短板,精准谋划制定治理措施,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集中清查运输车辆和企业
  在专班的指导下,各工作单位集中清查运输车辆和企业。
  集中清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通过交管大数据分析,组织对本辖区登记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营转非”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实际驾驶人驾驶证状态等安全隐患源头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人,要运用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告知、督促整改车辆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和驾驶证异常状态;对运输企业的货车、面包车、“营转非”客车,通过比对车辆所有人获取驾驶证情况,核查车辆实际驾驶人状态,点对点督促整改车辆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和驾驶证异常状态。要求运输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的,通过发函、抄告等方式书面告知;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督促整改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告知法律责任、整改要求。行动期间各地所有的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拦截卡口在勤务时段内必须配置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违法未处理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类型,并及时签收预警、拦截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
  集中排查重点车辆运营风险。各地组织对本地登记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开展一次全面梳理统计。将排查梳理统计信息书面通报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要求,建议由交通运输部门逐一核实比对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对交通部门核实使用性质不一致的,协助交通部门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道路运输证或告知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核实比对工作于8月25日前完成;要严格按照公安部《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办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相关业务,督促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
  集中排查重点企业源头风险。全省各地9月15日前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上门排查摸底,建立健全运输企业管理电子台账;“两客一危”信息要与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进行比对,确保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全部纳入云平台的监管;其它运输企业信息要录入全国综合管理平台重点客货运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重点运输企业备案率。将发现的企业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挂靠经营问题,及时通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整改。
  在严格路面执法检查方面,全省各地要严管主干公路通行秩序。结合本地实际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整治,每月“逢五”组织开展全省统一行动,以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为重点,加强区域警务协作,严查严处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形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集成指挥平台APP实战应用,根据辖区重点车辆运行路线、时间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依托交警执法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科学合理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采取网巡、路巡与卡点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提高重点车辆违法发现、预警、拦截、查纠能力水平,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等重要关口,加大重点车辆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高地联动”方式开展联合查缉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取证技术指南》要求,重点加强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查纠,特别是对快递物流车辆、只有一名驾驶人货运车辆,要重点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深化农村公路“双违”治理。我省交警部门结合下半年暑期汛期、秋季秋收等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针对集体务农务工出行安全隐患,增设农村流动执勤站点,加强重点路段巡逻检查,加大重点车辆集中整治。每月“逢五”开展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坚持执法查缉、劝导提示与警示曝光相结合,持续严管严查面包车违法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营造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深入推进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罐车办理登记,对涉嫌“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罐车,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工信、交通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动态监控抽查存疑车辆,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以及禁限行的区域和道路,完善标志标牌更新,定期向社会集中发布禁限时段、路段和区域。紧盯辖区危险货物装载充装和发货企业、站场周边道路以及车辆通行集中时段路段,严查5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梳理交通违法多发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及时抄告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五类重点违法”违法量排名前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每月实行通报约谈,并向社会警示曝光。
  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带”使用提示警示宣传。全省各地要根据全省统一设计的安全带使用提示图样制作一批提示贴,结合正在开展的隐患车辆排查、车辆注册登记、定期安全检验等工作,积极协调辖区运管部门,迅速组织在客车车厢内前部、座椅靠背等显著位置进行粘贴使用,并于9月30日前确保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车粘贴率达到100%。要结合路面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客车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在执法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加强对大客车安全带提示粘贴情况和乘客使用安全带情况检查,督促驾驶人履行提醒检查责任,提醒驾驶人和乘客规范使用安全带。要依托“两微一端一快一抖”自媒体平台大力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通过推送安全带使用科普知识,曝光本地“一盔一带”典型案例,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使用安全带的安全意识。
  联合约谈提示重点企业和从业人员。省公安厅交管局将联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省应急管理厅,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两客一危”高风险重点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市、县两级要于9月30日前分别会同本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快递物流、货物运输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约谈提示,督促企业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日常安全管理、动态监控,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和送达时限,保障驾驶人充足休息,消除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肇事风险。要利用短信平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及重点企业、驾驶人微信群,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驾驶人,开展安全行车点对点集中提示推送。8月至10月期间,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运站,集中开展每月不少于1场警示教育或宣传提示会,督促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动态监控、安全告知、出站检查等制度措施,各县(市、区)。
  大力曝光突出安全隐患。各地每月要梳理曝光一批“高危风险企业”“高风险客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市(州)要梳理辖区今年以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亡人事故情况,制作宣传警示卡片或图片,在辖区重点企业、客运场站内进行警示曝光,并于9月30日前完成。要通过各类媒体,持续曝光“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肇事、不系安全带导致伤亡等典型事故案例。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以新闻通气、专题采访、路面执法直播等方式,聚焦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战果通报、安全隐患曝光,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强化区域警务协作
  加强重点车辆协同管控。全省各地要探索实施重点车辆管理“一对一”“一对多”区域联合整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勤务联动、执法协作、全程管理,防止重点车辆漏管失控。省公安厅交管局将按照统一安排,做好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车辆协同管控模块升级。要进一步加大集成指挥平台警务通APP的推广应用,逐步淘汰不符合公安部新一代移动警务规范要求的设备,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及警务通APP开展长途包车营运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途经线路信息的检查登记工作,实现一点检查全线即时通报,协同治理重点车辆风险隐患。
  加强隐患车辆精准查缉。各地要根据上级每月下发的涉嫌超员客车、违法载人车辆等隐患清单,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开展布控查缉,严格落实预警查控机制,“预警就查、露头就打”,并加强与车辆注册登记地联系,对查缉的违法行为溯源追踪、源头追查。
  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各地要主动与气象、防汛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辖区气象信息,及时将气象信息通报至“一路三方”,科学调整勤务,提前做好预警提示。要认真总结以往应对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降雨量、能见度、路面湿滑度等情况,相应采取分级分类分车型管控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路、停运等措施。要加强与相邻交警、路政、业主、消防、医疗、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信息互通,确保紧急情况下实现快速反应、科学调配、及时疏堵保畅。要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一抖”等媒介,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道路通行、交通管制等信息,协调业主部门在收费站入口、LED显示屏和道路沿线可变信息板循环播报,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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