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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暖心执行促和谐
  本报讯(胡先锋)“法官,谁家都有难处的时候,我愿意放弃剩余的货款……”近日,黔东南州锦屏县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善意执行,让案件暖心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请执行人龙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朱某某应于2020年10月10日前支付龙某某货款3450元,到期后朱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龙某某于今年7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调查,未发现朱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拨打朱某某的电话号码也处于停机状态。后执行法官到朱某某家中调查得知,前段时间因朱某某两个年幼的孙儿孙女生病住院,花费了家中仅有的积蓄,也因此借了外债。朱某某称自己的手机也是没钱交话费而导致停机的,不是故意拖欠货款不付,是家里确实困难而暂时无力支付,希望取得龙某某谅解,并恳请能缓其一段时间去务工挣钱,同时承诺两个月内分期履行完毕。随后,朱某某按其承诺将1800元通过其儿媳吴某某的微信转到了执行法官的微信。
  8月9日,执行法官在与朱某某儿媳沟通中得知,现在她的两个小孩又生病住院了。执行法官随即将朱某某家里的困难情况告知龙某某,希望其能对朱某某做出一些让步。龙某某当即决定,只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800元,剩余的货款全部放弃。执行法官也为被执行人缴纳该案的执行费,案件得以暖心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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