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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司法局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
  本报讯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贵阳市观山湖区司法局不断完善审理机制,明确“三个原则”,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真正通过行政复议搭起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明确告知原则。观山湖区司法局规定各行政机关在制发行政执法文书时,必须载明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途径、时限,让行政相对人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信访工作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问题。
  明确引导原则。该局加强与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街道)的沟通,对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发现属于行政复议管辖的申诉、投诉、咨询事项,主动加以引导,使申请人自觉走行政复议渠道解决问题,实质性化解争议。
  明确存疑先受理原则。行政争议多种多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有时难以立刻认定。为充分保护群众诉权,观山湖区司法局认真遵循行政复议便民原则,对于在法定审查期限内不能确定应否受理的,确立了存疑先受理原则。经审理后如发现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再行驳回,保障了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的权利。(贵阳市观山湖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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