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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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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
■记者 喻玉
近年来,贵阳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抓好“一法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民族事务治理,统筹推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保障更加坚强。贵阳市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建了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宣传、统战、民宗等3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出台《关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文件和措施,全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今年5月,贵阳市提出到2021年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目标,贵阳市委书记、市长任领导小组双组长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6月24日,贵阳市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系统安排创建工作,明确把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贵阳市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推动民族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进课堂;以贵阳市民族团结周、贵州省民族团结月、宪法宣传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等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法律法规进民族乡村和城市社区工作;坚守传统阵地,拓展新兴阵地,加快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建设,扎实抓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民族乡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贵阳市脱贫成果不断巩固,17个民族乡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238户共10458人全部脱贫,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不愁”目标,673户2795人易地扶贫搬迁入住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乡乡通油路,民族聚居村通硬化路和移动4G网络、广电光纤全覆盖;大力弘扬保护民族文化。2015年以来,在民族乡村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民族博物馆,新建一批射弩、陀螺、蹴球等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场地,承办了贵州第六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与首届及第二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等。
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发展。贵阳市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制定出台优惠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持续深化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设立了全省首家正科级事业单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并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数据的动态掌握和服务管理;完成少数民族无户口人员专项清理和户口登记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工作联席会制度、预警机制、重大事件处理机制、诉求应对机制,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一线作用,联动推进民族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落实;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大力实施“共筑行动”,强化“五个体系”建设,设立居委会,制定居民公约、共同推进共居、共建、共享、共学,共乐“五共”社区建设。
经费保障不断强化。贵阳市严格按照“一法两规定”关于“地方财政相应设立并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的要求,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资金、民族教育资金三个专项,每年安排保障资金。另一方面,贵阳市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并整合部门资源,加大对民族乡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充分保障,有力保障了民族事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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