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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本报讯(记者 喻玉)日前,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主动查问题、找差距、抓整改,严肃整治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有力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落细落实。
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61件。其中省级检察院填报(含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114件,占比3.3%;市级检察院填报378件,占比10.9%,县级检察院填报2969件,占比85.8%。全省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检察院。
据悉,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省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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