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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院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本报讯(郑晓霞)近日,黔南州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涛主持会议,黔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中必须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黔南州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意见》,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对抓好《意见》学习贯彻工作作出的部署要求,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会议要求,黔南州检察机关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自觉,原原本本学习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讨论,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今后发展方向,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将文件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黔南州两级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学习《意见》,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解决长期存在的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要进一步融入大局工作,把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将落实《意见》相关情况纳入本地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服务本地大局工作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要认真对照《意见》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构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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