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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3+3”工作机制力促“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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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正仙: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麟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修文县龙场镇翔飞选煤加工产、宋庆祝、黄正仙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0103民初84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担保费人民币700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4000元;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阳福达万家建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全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424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602民初1127号杨王庆:
本院受理原告铜仁市碧江区军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02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602民初3054号
黄勇、贵州松桃勇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邓拥护与被告黄勇、贵州松桃勇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602民初3297号
田儒芳:
本院受理原告铜仁市碧江区都市意境服装店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遗失声明
贵州曈雨康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贵州亮之瞳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迁坟公告
因“乌长”高速路建设,修文县谷堡镇段涉及索桥村,需对建设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索桥村龙滩组弃土场,位于索桥村熊家麻窝
二、迁坟时间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请坟主自行迁移,并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索桥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迁坟补偿等相关事宜。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海波(13595039068)王秀举(13984065924)
修文县古堡镇索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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