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602民初2241号
何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602民初2939号
张跃民:
本院受理原告蒋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你来播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杜巍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425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黔0102执恢443号之三
何家林:
本院受理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执行何家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和2021年7月2日, 依法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1/05户名:贵州省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何家林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一期13栋(13)1单元14层3号(权证号:Y1142811)房屋,2021年7月3日买受人刘奕波以740387.2元最高价竞得。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02执恢44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被执行人何家林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一期13栋(13)1单元14层3号(权证号:Y1142811)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应的权利归买受人刘奕波所有,该房屋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刘奕波时转移。二、买受人刘奕波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迁坟公告
因“乌长”高速路建设,修文县谷堡镇段涉及索桥村,需对建设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索桥村龙滩组弃土场,位于索桥村熊家麻窝
二、迁坟时间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请坟主自行迁移,并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索桥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迁坟补偿等相关事宜。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海波(13595039068)
王秀举(13984065924)
修文县古堡镇索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 7月 29 日
遗失声明
本人姚宜均(身份证号码:522223199706130422),于2018年6月30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D4组团1栋1单元24楼10号房源壹套,首付款金额:229618元(收据号:No.0034727)。定金金额:20000 收据号:0035340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