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
用法治的力量守护青山绿水
  ■记者 范良丽
  7月的普安天气凉爽,气候宜人,茶山苍茫似海,随处可见前来避暑的游客和来做茶叶生意的商人。
  近年来,黔西南州普安县坚决践行绿色使命、加快壮大绿色经济、推进环保污染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融入全县经济、社会的各方面,把生态“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推进。
  作为贵州省首批五个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之一,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2014年4月挂牌成立,环境保护法庭突破地域、案件类型限制,受理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相关执行案件,为普安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2014年4月成立环境保护法庭
  受贵州省高院邀请,7月20日,由3位全国人大代表和18位贵州省人大代表组成的考察团来到黔西南州普安县,参观视察法院工作。
  “青山绿水孕育了这片土地,也孕育了这里的茶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就是在保护这里的产业发展,保护当地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参观了当地的茶产业发展,了解了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努力后,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肯定。
  2014年,省高院率先在全国构建“145”生态环保案件集中审判模式,按区域划分在全省成立5个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为贵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年4月,作为贵州省首批五个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之一的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管辖南北盘江流域的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及毕节市威宁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纠纷案件(民事与行政),同时对普安县区域内的所有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集中审判。
  2017年省高院扩充在19个基层法院设置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黔西南州增设兴义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普安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更名为普安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普安县、贞丰县、兴仁市、晴隆县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兴义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普安县刑事环境资源类案件。
  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的需要,2020年,省高院、省委编办下文正式命名为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单位),同年6月集中到普安县茶源街道挂牌办公,法庭现有正式干警2人,审判辅助人员4人。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管辖案件包括普安县、晴隆区域内一审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兴义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普安县、晴隆县刑事环境资源案件,茶源街道办、江西坡镇、高棉乡一审民商事案件。
  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法庭以及法庭名称的变更,是贵州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不断努积极探索的结果。
  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审判专业水平
  在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有一个特别的沙盘十分引人注意,那就是普安县环境司法保护沙盘,该沙盘以普安地形、地貌、水系、矿山分布、野生动植物分布、人文遗址等为背景,创造性地制作了普安县环境司法保护作战沙盘。通过该沙盘,能够使环境保护法庭的工作人员目标更明确、思路更清晰、措施更具体、攻坚更有力。
  7年来,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及便民利民服务上积极探索。
  1980年7月,当时的黔西南州晴隆县农业局技术人员卢其明在晴隆与普安两县交界处的云头大山,发现了世界上唯一的四球茶籽化石。这颗100万年前的茶籽化石有力地证明,普安是茶树原产地之一,普安县也获得“世界茶源地”美誉。
  为了保护古茶树这张名片,2017年11月,黔西南州出台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标志着黔西南州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这为普安古茶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撑。
  此外,普安县法院还对普安古茶资源实行专项保护,在普白林场核心区设置了普安县法院四球古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马家坪四球古茶保护区设置专门的普安县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普安县法院以最有力的举措对普安古茶资源予以保护。
  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一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审判专业水平。
  环境保护审判工作贵州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各地均是“摸着石头过河”,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也不例外。为了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研讨,积极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环境资源审判课题调研。2020年,由环境保护法庭课题组报送的《涉及公共卫生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司法应急机制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同出现的热点问题为视角),荣获黔西南州法院2020年第四届“司法为民大调研”课题一等奖。
  2017年以来,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办理的三件案件先后入选贵州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为了切实有效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一案一回访”,建立“一案一卷宗”。2018年1月,普安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黔西南州中级法院、黔西南州检察院一起成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访小组,对黔西南州辖区内的所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共完成黔西南州辖区内26件公益诉讼案件的督促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各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住建局等县级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人均参与回访。对履行不到位不积极的,采取进一步跟踪措施,组织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到污染现场进行现场督察,并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完成整改。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对于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不是最终目的,以司法审判带动和促进更多的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才是重点。
  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积极采取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先后到毕节市的威宁县,六盘水市的六枝特区、水城区、钟山区、盘州市,黔西南州八个县市进行巡回开庭审理40余件(次),并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得到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
  在巡回审理册亨县检察院诉被告册亨县坡妹镇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时,册亨县人民政府组织全县各行政机关一把手进行旁听;在六盘水市钟山区巡回审理时,钟山区组织了各乡镇领导参加旁听。
  巡回审理的现场感和真实感,让旁听参与者印象深刻,巡回审理过程也成为一次有效的普法实践,通过巡回审理,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此外,为了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案件的宣传工作,普安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还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动态、先进做法;制作了《捍卫绿野》专题片,对司法审判助力环境保护进行大力宣传。通过打造立体宣传阵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