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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法院
用活民法典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张运典
  今年以来,铜仁市德江县法院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与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让民法典落地有声,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德江县法院充分利用法官联席会议和类案上报等制度,在审理涉及适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决修改部分的案件,由法官联席会议对具体案件进行讨论分析,无法得出一致结论的案件,及时上报审委会讨论。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召开法官联席会议4次,讨论涉及民法典适用案件6件,向铜仁市中级法院报告系列案件2起,有效确保了准确适用民法典和办案质量,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0%以上。
  同时,德江县法院还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该院聘用3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目前,该院在玉水街道楠木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挂牌成立了法官工作站、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成立了32个法官工作站(点),打造出“点、线、面”结合的多层次、立体式、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德江县法院与还德江县工商联合会出台了《关于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与其建立了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依托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优势作用,让企业在面对纠纷处理时有了更多的选择。
  用好用活民法典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非法金融、非法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让很多家庭受到高额债务带来的影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德江县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严格依照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借贷的资金来源、借贷能力、借款用途等。通过案件审理,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维护家庭稳定。近年来,离婚率持续升高,为有效维护家庭稳定,德江县法院在处理离婚案时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特别是双方共同来法院协议离婚的案件,参照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给冲动离婚双方再次慎重考虑的机会。
  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在民事审判中,德江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用法治力量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德江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原告方张某带孩子去一小区商品房装修现场参观装修情况,小孩不慎从窗户坠落死亡。张某将商品房所有人、装修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承担赔偿责任。德江县法院经审查明后认为,小孩的坠亡系张某自身履行监护看管责任不到位所致,与被告方无关,不能以“死者为重”为理由,凭借死亡结果要求守法者担责,依法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德江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41件,审结1963件。其中,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结1261件,涉及合同类769件、婚姻家庭类415件、继承类3件、侵权类7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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