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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检察院
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肖婷婷)为切实促进民事监督检察公开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日前,黔南州惠水县检察院针对一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组织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公开释法说理。此次听证会由该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召开,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加听证,申请人冉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到场。
  该案件涉及申请人冉某某与王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认为惠水县法院在判决该案时认定的事实不清、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不服生效判决,遂向惠水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介绍了参会听证员,核实了申请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和代理权限,告知了回避等权利义务。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听证员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诉讼代理人陈述了其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及理由,并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分别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并发表了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案件情况,经集体讨论,承办检察官意见得到听证参与人员的一致认可,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承办检察官当场宣告送达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
  此次听证会是惠水县检察院针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首次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并公开宣告送达不支持监督申请,将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又一次新尝试。通过公开听证,更加体现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公开、公正、透明,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中感受到检察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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