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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行动不便 贵阳市云岩区司法局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本报讯(记者 罗华)7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司法局社矫科与头桥片区司法所联合中东派出所、头桥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上门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办理入矫手续。
  据了解,吴某某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一年,根据规定,吴某某应该持相关证件到云岩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报到,但由于吴某某右额颞部脑损伤并脑软化双下肢瘫(肌力4级弱),不能言语,不能自行到司法局报到。在了解到吴某某的特殊情况后,为确保吴某某按照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云岩区司法局联合派出所、城管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和首次到所报到手续。
  因吴某某及其妻子在头桥天桥下摆摊经营为生,且吴某某因身体原因需要其爱人随时照顾,故工作人员在其摆摊经营处对其进行了身份核对、信息采集、简单入矫谈话。工作人员告知吴某某及其爱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规定,告知其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和社区矫正期限,要求吴某某及其爱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监管,司法所将会定期走访了解吴某某的遵纪守法、日常生活等情况。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云岩司法局主动上门办理入矫手续,将“人文关怀”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谨性,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管理,确保了云岩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据悉,云岩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为群众办实事的力度,在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不松懈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帮困扶弱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并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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