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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驾驶报废车 司机被查处
  本报讯(肖丹)近日,黔南州罗甸县交警集中警力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查缉行动。在夜查行动中查获黄某方在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已达报废状态的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
  在路检路查中,民警看到一辆未悬挂号牌、灯光若隐若现、车头部位凹凸不平、车身破烂不堪的绿皮皮卡车拉载着满满一车西瓜缓缓驶来,见状,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只见除驾驶人外,该车副驾座椅、后排座椅、货箱内全部拉满了西瓜,驾驶人还脚穿拖鞋、未系安全带。当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闪躲,民警再次询问其为何未悬挂号牌就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也支支吾吾,并且答非所问,甚至不愿透露自己身份信息。在民警的警告下,驾驶人黄某方才告知号牌藏于西瓜底下,最终民警在后排的西瓜堆里找到一块破旧的机动车号牌,且驾驶人无法提供任何车辆有效证件。经民警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查询,才核对出黄某方信息,黄某方持有的驾驶证D照与所驾驶的车辆不相符,该车也处于报废状态。
  据驾驶人黄某方介绍,该车系两年前与他人购买,一直使用于种植基地拉载农作物,从未上过道路行驶,今晚迫不得已才拉载货物上道路行驶,属于特殊情况,请求交警免于处罚。民警当即回绝并对驾驶人黄某方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及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条规之规定:对黄某方准驾不符处以驾驶证12分,处以250元罚款,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驾驶证12分,100元罚款;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处以1000元罚款;穿拖鞋驾车妨碍安全行车处以驾驶证2分,50元罚款;未系安全带处以50元罚款;该车辆将被扣留待后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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