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首次向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
  本报讯 为强化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责任,提高未成年家庭保护力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家庭保护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行督促履行监护令的工作要求及最高检、全国妇联等关于大力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精神,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并全面启动督促履行监护令及相关配套工作,近日,该院首次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并联动妇联等部门,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给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落到实处。
  据了解,南明区检察院自今年6月份启动督促履行监护令工作以来,共向15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依托该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犯罪预防工作。联同妇联、团委等单位签订亲职教育工作机制,并在该院亲职教育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效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该院积极拓展向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以及联动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更好地激发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
  据悉,南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以司法保护带动家庭保护,不断探索,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贵阳市检察院供稿)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