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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起贵州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可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 任莉)7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7月22日,我省将启动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工作,实现全省通办。
据了解,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是贵州省公安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又一探索实践,旨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受理部门为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不能办理)。办理条件为:贵州省户籍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可领取证件。同时,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不收取工本费。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所需材料分为: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父母)陪同申领人申请,监护人(父母)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户籍未登记与申领人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领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与此同时,根据办理程序规定,在证件办理时,申领人(或监护人)交验所需材料,核对《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首次申领登记表》,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签订书面承诺书,领取《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首次申领领取凭证》。在证件领取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首次申领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委托亲属到受理地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首次申领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个人邮寄业务的,邮政特快专递将证件投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后签收证件(邮费自理);通过亲属代为领取或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在收到证件30日内,到省内就近公安户籍窗口核验身份证信息(含指纹信息),确保证件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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