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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成功办理川渝黔跨省户口“一站式”迁移业务
  本报讯(记者 罗华)近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小碧派出所首次为四川省户籍群众“一站式”办理户口迁入,实现川渝黔跨省户口“一站式”迁移成功办理。
  当日,四川省的吴先生来到小碧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四川户籍在小碧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需要的流程和手续。户籍民警告知,现在四川籍人员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开准迁证去四川下户口,可以在户籍系统“一站式”办理。
  民警迅速审查和完善了吴先生提交的户籍申报材料,然后通过川渝黔“一站式迁移”业务平台进行户籍业务办理。很快,户籍民警就将吴先生的户籍从四川省迁移到了本辖区,办理成功。
  当工作人员将崭新的户口簿递交到吴先生手中时,吴先生高兴地对户籍民警说:“感谢公安的便民、惠民政策,真是为民办实事,让我们不跑冤枉路,轻轻松松就把户口迁移好了,真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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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包括“川渝黔”三省市间跨省市所有户口迁移的事项(含大中专学校学生录取、毕业等)。已开具迁移证件的,按照常规迁移业务办理。
  应用范围: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向群众出具迁移证件。
  1.受理申请。申请人按照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持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2.准予迁入。符合迁入政策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查询迁出人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等信息和进行比对后,推送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
  3.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机关接迁入申请后,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4.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经信息比对体现一致的,办理迁入业务。在完成业务办理并出件后,向迁出地推送反馈迁入信息。
  5.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退学辍学情形。“川渝黔”三省范围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时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应当将其户口迁至原户口所在地或就(创)业地,原户口所在地或就(创)地为贵州省内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等材料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贵州籍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因转学、退学、被开除学籍或者肄业,需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有关文件办理户口迁入,不再需要出具《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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