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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7月16日
和解协议不履行司法拘留显威力
  本报讯(潘政旭)近日,黔东南州凯里市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侯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侯某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但侯某某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尚有6万余元的欠款未履行。经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候某某仍未履行。近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在天津市某工地做工程,并提供了被执行人驾驶的车型及车牌号的尾号。法院干警立即赶赴天津市,对被执行人进行布控。
  经过蹲守,执行干警在该处工地发现了一辆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高度吻合的车辆驶入工地,经比对,驾驶人就是被执行人侯某某。在距离贵州2000多公里远的天津市,被执行人侯某某一脸错愕,没想到法官会千里迢迢地从贵州来找自己。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出示工作证件后,说明了此行的来意,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为捍卫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侯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的有力配合下,完善了各项疫情防控所需手续后,历时10小时,法官将被执行人带回凯里市,并在完成核酸检测后将被执行人送至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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