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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我省首例涉喀斯特溶洞地质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全过程解读
 ■记者 龙立琼
  “这起公益诉讼案件对恶势力‘打财断血’起到了助推作用。”日前,遵义市检察院干警刘茗在回顾我省首例涉喀斯特溶洞地质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过程时,这样肯定了其意义。
  习水县观龙潭山庄违法占用国有溶洞、集体土地致生态环境损害一案,自2019年11月15日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至今,已由遵义市中级法院审判,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贵州是喀斯特溶洞分布最广、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也是溶洞景观资源大省,但是当前还没有成熟、系统的保护制度对溶洞进行专门保护。该案的成功办理,真正发挥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作为该案的办案机关,从案件线索来源、案件诉讼类型的确定、专业性证据的收集,到可视化庭审示证的运用,直至开展执行监督,遵义市检察院从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职能最大化、“打财断血”最彻底、办案效果最优化考量,克服重重困难,开展了大量探索性研究与实践。
  为何确立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与其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不一样,习水县观龙潭山庄违法占用国有溶洞、集体土地致生态环境损害一案,来源于习水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恶刑事犯罪案件。该院在审查肖某开、肖某波父子的违法行为时,发现两人修建的观龙潭山庄“与众不同”——山庄竟然修建在溶洞内,且占用附近耕地、林地修建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
  案情迅速上报至遵义市检察院,该院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习水县习酒镇调查。
  经调查,案情逐渐明了。案件涉及的违法事由包括地址遗迹、水文、耕地、林地、环境污染、公共安全等多种公共利益要素,所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自然资源、住建、林业、水务及地方政府等单位,在诉讼类型的选择上,遵义市检察院立足于实现最优办案效果的目的,作出了周全而审慎的研判。
  “这起案件的线索来源于一起涉恶案件,在当地激起很大民愤,我们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要彻底铲除这起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真正达到‘打财断血’,助推扫黑除恶工作。同时,还考虑到喀斯特溶洞是贵州独特的地质地貌,没有系统的保护措施,该案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因此,我们最终明确以民事公益诉讼推进,有效救济受损的公共利益。”刘茗介绍,也因特殊的案情,该案成为我省首例涉喀斯特溶洞地质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如何鉴定溶洞生态环境的损害
  “这起公益诉讼最大的困难,是观龙潭山庄的修建、经营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如何鉴定。”刘茗说。
  据调查,该案中受到损害的环境要素包括岩溶、暗河、植被乔木、气候、洞生生物等,专业性强,特别围绕天然溶洞构成的生态环境系统的损害评估,尚无经验可借鉴。
  此时,遵义市检察机关多年来坚持不懈建立的专家库、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调查期间,办案人员走访专家,向专家介绍案情,带领专业人员到现场查看,多次召开座谈会,解决了该案需“鉴定什么、论证什么”的问题,确保后期委托鉴定评估与司法程序实现无缝衔接。
  明确了责任范围及诉讼方向后,遵义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观龙潭山庄造成的溶洞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
  第三方估算的生态环境修复成本为1606294.59元,修复到基线水平预计需要3年。同时由于山庄营业期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于地表,存在期间功能损失费,即虚拟治理成本,虚拟治理成本法属于环境价值评估方法,第三方最终计算出期间功能损失费为79613.8元。
   一场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2020年5月27日,遵义市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肖某开、肖某波共同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为达到“以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该案一审在习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在网上同步全程直播。庭审时,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借助可视化示证方式进行证据展示,更为直观地证明了被告人损害公益的行为及损害后果,充分保障被告质证权利。第三方对地质环境损害鉴定及生态修复评估报告是案件的核心证据,为证明鉴定意见和生态修复评估报告的客观性、科学性,我省5位专家均出具了评审意见,庭审当天,遵义市检察院申请一高校专家作为第三方证人出庭,对专业问题进行系统阐述,回应被告和合议庭提出的问题,对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进行补强。
  2020年10月29日,遵义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限被告肖某开、肖某波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着手实施观龙潭山庄及附属设备设施拆除和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工程。逾期未完成对外委托,则被告肖某开、肖某波应当立即向遵义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预付生态环境修复费1606294.59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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