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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法院基长法庭
“三问三访”圆满化解矛盾纠纷
  ■石金竹 记者 罗翔
  今年以来,黔南州独山县法院基长人民法庭秉承为民司法理念,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案过程中形成了“三问三访”的案后走访工作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更为圆满,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涉及负有给付义务的必问必访
  2021年3月,基长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庭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但未当场给付劳务工资。随后,基长法庭庭长朱州接到原告电话反映称“朱法官,我听说被告最近身体不太好,我担心他不能按期支付我的工资。”为妥善化解纠纷,朱州立即对该案进行回访,经过沟通,被告蒙某某表示,“身体已无大碍,债务能按期履行”。该案回访使得当事人消除担忧,切实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减轻其诉累。
  对涉及负有给付义务但未当场兑现的案件,不能简单判决了事,应该进一步做好回访。通过回访,给当事人释明不按时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不仅能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还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涉及婚姻家事纠纷的必问必访
  2021年2月,基长人民法庭受理的杨某某与陈某某赡养纠纷一案已经调解结案,但朱州仍与当事人保持着联系。为了解该案协议的履行状况,朱州于2021年3月到基长镇狮山村进行回访,在向被告陈某某释明法律关系后,陈某某保证,能够按照协议与老人杨某某一起生活,同吃同住,能够保障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再无矛盾发生。
  诸如婚姻家事类案件,因其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性,“判后回访”便成了办案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经法院组织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抚养、赡养等类型的家事案件,案结后基长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案件回访、跟踪工作,运用情理与法律相结合,以最大限度修复家庭感情,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基长法庭运用“判后回访”这样的非强制力手段督促义务人从内心上自觉履行义务,是家事审判职能转变的体现。
  涉及邻里关系纠纷的必问必访
  “今天对方自愿兑现、履行协议,我们的土地纠纷问题到此全部结束,今后不再因此发生纠纷,两家一定和睦相处。”刚拿到补偿款的吴某某说道。
  2021年6月,朱州到基长镇江寨村,对一起该庭办理的山林土地纠纷案件进行回访,经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和释法析理,韦某某当场兑现补偿款一万元,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使得一起多年未解决的邻里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该案回访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是独山县法院基长人民法庭“三问三访”工作机制中涉及邻里关系案件必问必访的一个缩影。农村邻里关系错综复杂,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往往是多重关系叠加后形成的,看似一个问题,实则牵涉面广事杂。独山县法院基长人民法庭对邻里关系进行调解和判决后,均会对调解或判决执行情况进行访问,对还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登门回访,力促圆满解决纠纷。
  人民法庭处于基层社会矛盾治理的最前沿,独山县法院基长人民法庭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形成的“三问三访”工作机制,不仅限于案结事了,更是彰显了人民法庭用心用情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而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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