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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成立派驻法院法律监督检察室
  本报讯(赵金领 胡跃宏)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与检察业务相融合,近日,瓮安县检察院与瓮安县法院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设立全省首个派驻法院法律监督检察室。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瓮安县检察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性,聚焦“七查”和“6+2+1”整治顽瘴痼疾,将法律监督专项与整治顽瘴痼疾相结合。通过调取瓮安县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案件进行抽样评查,发现问题案件并及时沟通和提出检察建议,促使法院认识到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并会签了上述《实施意见》,将法律监督工作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的签署和派驻法院法律监督检察室的设立,立足于实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统一,为民事检察前移监督端口、开展同步监督作了有益探索,为做实民事检察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该院将利用瓮安县法院提供的案件评查系统,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法院不同类型的案件,针对不同情况开展监督工作,以更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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