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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服务
本报讯(廖琴芳)近日,印江自治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及立案庭干警到辖区木黄镇被告人杨某某家中,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送达有关诉讼材料,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印江自治县检察院以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印江自治县法院提起公诉,印江自治县法院受理后,杨某某以其怀孕向印江自治县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其怀孕后住院治疗刚刚出院,行动不便,家住偏远乡下,路途遥远,且杨某某认罪态度较好,犯罪后主动投案,法官决定亲自上门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送达有关诉讼材料,并对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触犯法律的后果,希望其改过自新。年仅25岁的杨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自己因为不懂法、没文化才触犯了法律,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改过自新,并对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印江自治县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情与法相结合,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营造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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