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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普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何兴虎
秉承公平 不负青春
 ■张璐璐 记者 任莉
  “检察工作其实不高大上,很平凡。但平凡的检察工作又是伟大的,因为检察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它惩罚违法犯罪,为广大人民群众主持公道,彰显公平正义……”
  说这句话时,黔西南州普安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何兴虎没有停顿,一气呵成。言语里,不仅饱含着这位“90后”检察官助理对检察工作的独特理解,更有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之情。
  不怕艰辛全方位取证
  2015年,法学专业毕业的何兴虎,凭着优秀成绩,顺利进入普安县检察院工作。在检察院,何兴虎一直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
  在六年多时间里,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何兴虎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至今已协助员额制检察官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80余件,协助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0余件,行政监督案件20余件,正成为普安县检察院年轻的优秀检察干警代表。
  说起参与办理的案件,有一起案件让何兴虎印象深刻。
  2017年的夏天。当时,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单位,普安县检察院接到了黔西南州检察院交办的一件煤矿企业污染生态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是普安县检察院接办的第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调查取证。然而,当时普安县检察院还没有无人机之类的取证工具,全靠相机取证。而案件涉及的煤矿,在邻县的偏远山区,需要翻山越岭,特别考验体力和耐力。同时,为了获得更确凿的证据,取证时间还要选在雨天。
  在一个阴雨天,办案团队再次来到该煤矿取证。调查取证过程中,因该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未作有效处理,导致煤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一时间,脚下是横流的煤矿污水,头上是浓浓的有毒有害气体,步履维艰。
  为了全方位取证,主要负责拍照的何兴虎也顾不了那么多,一步一个脚印,艰难地走到了煤堆山顶。在煤堆山尖,因憋不住气,他只得被迫狠狠吸了一口"毒气",趁机摁下快门,取得了第一手有力证据。
  在掌握了详尽有力的证据后,针对该煤矿所在地的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普安县检察院依法对该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胜诉。经过相关部门及时整治,该案件涉及的煤矿周围的生态环境也得到有效治理。
  “不仅如此,这起案件最后还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来进行推广。”何兴虎笑着告诉记者。
  全程协助办理控辍保学案
  与当了几十年的检察官相比,从检工作只有六年多的何兴虎还算是一名“检察新人”。在协助参与办理了几百件案件后,何兴虎对检察工作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2018年的9月8日,在普安县高棉乡中学发生了一件轰动的大事。这天,在1000多名群众的见证下,由普安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控辍保学案在学校里进行巡回公开审理。
  2018年8月,普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国刚前往高棉乡督导法治专班工作时,从当地干部口中得知,当地村民陆某某和罗某某夫妻二人,仅让自己的两个孩子读至七年级后,便要求他们辍学了。为了劝说陆、罗二人送其子返校读书,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都快“跑断了腿”,始终无果。
  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两个孩子均系未成年人,正值接受义务教育的年纪,且教育扶贫的重要性,国刚建议走法律程序。最终,普安县检察院与高棉乡政府进行研判后,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和精心准备,普安县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彼时,该起案件由普安县检察院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蒋贤带队,作为检察官助理的何兴虎全程协助办理。
  在当天这起“官告民”的庭审中,法官在查清事实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当庭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经过做工作,诉讼当场调解成功,被告人陆、罗二人当庭表示后悔并书面具名认错,承诺并保证立即将两个未成年孩子送到高棉中学复学,直至完成学业。
  “知识改变命运。多一个读书人,就少一个贫困家庭。这在贫困山区尤为明显。”回想这起案件,何兴虎感慨地说,现在想来,他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啊!
  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做事有想法,工作时有干劲。”何兴虎的领导这样评价他说。从检以来,何兴虎在每次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精益求精。此外,他在工作中更是不怕困难,敢于迎接挑战,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不轻易打退堂鼓,而是通过深入研究分析、请教领导等方式解决问题。
  2020年,何兴虎积极参与最高检安排部署的万峰湖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工作期间,他积极协助部门负责人、员额制检察官开展案件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共协助办理万峰湖专项系列案件24件,其中协助办理最高检直接交办的万峰湖系列案件5件,所办案件质量和效率均得到了保障,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领导的积极肯定。
  而就在那时,何兴虎的二宝出生,加上大宝,两个年幼的孩子非常需要父母陪伴。可何兴虎的妻子也同样在检察机关,工作繁忙,加上家又在外县,回家需要驱车一百多公里,难得回家一次。
  为了如期完成工作,何兴虎选择了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专案的办理中。通过四个月的奋战,何兴虎圆满地完成了所负责的工作内容,还保质保量参与完成了黔西南州“4·22”民事虚假诉讼专案工作。因成绩突出,当年他获评为2020年度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何兴虎撰写的调研文章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三等奖、二等奖,在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条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获“业务能手”和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优秀奖”,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先进个人,黔西南州检察院“个人嘉奖”……六年来,因为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努力,何兴虎屡获嘉奖。
  “不负青春,青春必不负我。”何兴虎说,作为检察官助理,他将在以后参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秉承公平正义原则,做到法、理、情相融合,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切实维护好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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