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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法院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罗阳)近日,黔南州罗甸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优化了营商环境。
  京海某某有限公司诉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生效后,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确定的法律义务,京海某某有限公司向罗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京海某某有限公司工程105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甸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从情理和法理等多角度给双方做工作,希望双方本着诚心解决问题的态度,力求将问题解决到位。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即向京海某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5万元。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沟通交流下及双方当事人深思熟虑后,互谅互让,最终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9万余元确定为6万元,且上述款项现均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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