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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无果诉至法院 法官诉前调解暖人心
本报讯“谢谢法官帮我追讨工资,下个月我小孩的复诊费用有着落了!”近日,当事人熊某对贵阳市乌当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熊某于4月24日至5月10日帮崔某开货车送货,工资按照实际送货次数计算,共计5690元。崔某支付了1700元后,还剩3990元未支付,熊某多次催要,崔某仍不予支付。于是,熊某到法院提起诉讼。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向熊某释明诉前调解的便捷性并征得其同意后,电话联系了被告崔某,告知其熊某的孩子生病,月底复诊急需用钱,希望他能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尽快处理此事,崔某表示同意。
双方如约来到法院,崔某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对该笔工资欠款表示认可,但因崔某送货的工地未支付给他货款导致其无法支付工资给熊某。调解人员考虑到熊某家中急用钱的实际困难,希望崔某尽快支付劳务费,同时也建议熊某给予崔某合理的宽限期。在调解人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当事人一起申请了司法确认。经过调解人员的释法析理,短短20分钟的时间纠纷便得以化解。
案件成功调解后,为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调解人员当场制作民事裁定书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
(贵阳市中级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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