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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解难题 群众致谢送锦旗
   本报讯(罗燕 记者 罗翔)日前,蒙某某、谢某某作为维权群众代表,怀着感激之情制作了锦旗,送至黔南州都匀市司法局,感谢该局工作人员对蒙某某、谢某某等人诉都匀市某某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的辛苦付出,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8年12月。蒙某某、谢某某等二十位当事人在都匀市某健身房的宣传之下,每人缴纳数额不等的入会费,部分群众缴纳会费达一万元。但该健身房负责人陈某隐匿已收取入会费的事实,将健身房转让并办理了经营负责人变更手续,二十位当事人得知健身房已经转让,在讨要退还会费无果的情况下,向都匀市检察院申诉控告健身房负责人陈某涉嫌诈骗。
  都匀市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经过研判,认为该起纠纷应属于民事法律范围。经都匀市检察院与都匀市司法局会商研究,由都匀市司法局指派都匀市中心法律服务所承办该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调查得知,健身房经营负责人陈某与其他股东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注册成立了贵州某健身有限公司,该公司与都匀市某健身房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受限于地域调查取证的特殊困难,案件经办人主动找到都匀市检察院请求协助调查取证,都匀市检察院组织干警依法开展取证工作。
  日前,都匀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都匀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全程参与庭审活动,履行检察监督程序。最终,法院判决都匀市某健身房经营负责人陈某、贵州某某健身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全额退还二十位当事人的入会费共计75000元。
  一面锦旗,不仅是都匀市司法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也表现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为今后的工作增添了动力。都匀市司法局将继续秉承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认真履职尽责,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工作实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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