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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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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陈玲)6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贵州政务服务运行进入法制化轨道,将助力贵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换挡提速,既让部门优化改革有法可依,更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
据悉,《条例》内容包括总则、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程序、政务服务便利措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六十条,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标准、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设置、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的出台将更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未来,还将继续深入践行‘让企业和群众没有难办的事’的使命,以《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饶晓亭表示,通过“放管服”改革,贵州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降成本方面已取得了诸多成绩。近年来,贵州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三。
据悉,《条例》在起草过程中,收集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中的一些制度举措。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面有三大亮点:一是线上办与线下办相融合、二是本地办与就近办相融合、三是各自办与集成办相融合,以此缩减办理时间,最大限度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此外,在立法过程中,《条例》内容注重信息化的机制建设和保障,以立法形式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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