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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集中宣讲“三个规定”
  本报讯(高灵敏)根据遵义市汇川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日前,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隆刚在该院开展“三个规定”宣讲。遵义市汇川区应急管理局等12个政府工作部门和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汇川分局等4个派驻机构的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共130人参加。
  会议从严格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文件出台的背景、充分认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把握严格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典型案例剖析、汇川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五个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是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立足于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学习“三个规定”需要每一名干部参与其中,落实“三个规定”需要每一名干部带头贯彻执行。汇川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落实好“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后,参会人员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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